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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2018年上半年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南京地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江苏省创新实践基地(含分站),2017年3月1日以前招收的,目前全职在站博士后。博士后须已实际启动博士后研究项目且考核合格。如博士后已出站,出站时间应在2017年3月1日以后。生活补贴由设站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报流程 1. 设站单位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或园区科技人才部门提交申报材料(须带原件查验); 2. 区(园区)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 3. 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三、经费资助额度及用途 生活补贴额度为在站每满1年给予5万元,最长支持2年。资助经费将划拨至设站单位,用于博士后生活补贴。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表(1份,表格见附件) 2. 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1份) 3.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及批文(复印件1份) 4. 博士毕业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1份) 5. 企业、高校流动站、博士后三方联合培养协议(复印件1份) 如博士后已出站,另须提交出站审批表、博士后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五、其他事项 请各区(园区)于3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材料电子版发至njrsjbsh@163.com。 联系地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91室 联 系 人:魏自聪、朱敏玺 联系电话:025-68788219、68788050 (注:附件表格可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www.njhrss.gov.cn)“政策法规”的“政策文件”栏目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