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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补充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用人单位做好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申报数据网上上传要求 用人单位申报时上传的《南京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或职代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二、书面复核单位需补充以下资料 1、反映单位2017年上、下半年各一个月工资支付情况的财务记帐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报《____年度职工工资收入台帐》(附件1); 3、填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扣减明细表》(附件2),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1)社保关系在原单位的人员如有在外机构参保的,需提供其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2)实习人员需提供实习协议;(3)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需填报《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机构与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确认表》(附件3);(4)扣减人员中工资总额超过个调税起征点的,需提供地税部门个调税纳税凭据; 4、劳务中介机构需同时提供《____年度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机构职工工资收入台账》(附件4); 5、其它。 三、市区缴费基数申报办理地点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