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国庆节前发放到位最近,对于一些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来说的话,从2016年1月1日起的话正式的去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后补发的养老金将在9月30日前发放到位,10月起按增加后的养老金标准正常发放。 这是南京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实行同步调整。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分为固定额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增加,同时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 固定额增加部分为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统一按照每人每月45元增加;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部分为统一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月增加额不足36元的,按36元增加;中金网9月2 8日 与本人养老金挂钩增加部分为企业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乘以2.3%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乘以1.8%增加,在此基础上再按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增加; 适当倾斜为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统一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50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40元。 另,对2016年上半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则从今年7月1日起,分别参照上述规定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也从7月1日起,比照上述高龄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的相关规定补差。
2016南京养老金上调最新变化及新计算方法 7月份社保费、公积金的缴费(存)基数上下限都有了调整,到手的工资又有了新的变化。以下是2016南京养老金上调最新变化及新计算方法。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2016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我市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下限为2628元。 二、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2元。 三、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2016南京企业退休养老金最新计算方法? 一、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例如:“老王”从25岁开始缴纳养老金,60岁退休,工资一直不变,都是5000元,并一直与社会平均工资持平,那么他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是5000元。他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如下: 基础养老金:{(5000+5000)/2}*35*1%=175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8%*12/139=1208.6元 每月领取的养老金=1750+1208.6=2958.6元 1、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缴费清单查询。 2、可打当地社保局咨询电话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3、可以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4、可以通过手机登陆社保查询网站查询个人养老金缴费情况。 南京公布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 我省发布了有关2016年社保基数调整方案后,昨天下午,南京市也书面发布了2016年度社保有关基数。记者了解到,该通知发布依据的标准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执行时间从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通知中明确,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具体规定为:南京市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下限为2628元。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对比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执行的南京社保缴费基数来看,新执行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从原来的16200元调整为16800元,上涨了600元。而下限2628元仍然与去年标准持平。 按上限16800缴纳社保费的职工,每个月每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为1344元(16800×8%),基本医疗保险费为336元(16800×2%),失业保险费84元(16800×0.5%);按下限2628元缴纳社保费的职工,每个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最低为210.24元(2628×8%),基本医疗保险费为52.56元(2628×2%),失业保险费13.14元(2628×0.5%)。不论参照上限或者下限缴费,职工均需每月另缴纳大病保险费10元,工伤、生育险个人无需缴纳。 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未变动,仍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2元。 此外,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由原来的5149元调整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