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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专项扣除热点问题聚焦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最多能申报几个子女?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 (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扣除标准为每孩每月扣除1000元。扣除方式为父母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现在有很多家庭不只有两个孩子,不论有3个孩子、4个孩子还是更多的孩子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都可以按照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进行申报。


二、继续教育如何申报扣除?

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 (学位)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 (包括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扣除标准为学历继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非学历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扣除方式为接受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个人接受本科 (含)以下学历 (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才算符合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扣除方式为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年度内不得调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的,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方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扣除500元。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的本意,就是让享受首套住房贷款优惠利率的纳税人,可以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可以咨询贷款银行,只要银行认可,就可申报。


因为全国各地情况不同,现在有种说法是“任贷不认房”,只要房子贷款享受首套房的优惠利率,就可申请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下一步,针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将进一步优化、细化。


四、住房租金,是否可以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同时享受?

住房租金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分三档,直辖市、省会 (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大于100万人的城市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人的城市为每月800元。扣除方式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同时符合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享受专项扣除。按照规定,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每月为1000元;住房租金扣除根据不同城市情况,有1500元/月、1100元/月、800元/月三个扣除标准。


五、非独生子女应如何申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支出,当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也可扣除。扣除标准为独生子女每月扣除 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平均分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均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扣除方式为由承担赡养义务的纳税人扣除。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在实际操作中,兄弟姐妹之间可以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但每个人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月。对于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子女人数,则没有限制,几个人都可以,但总额不能超过2000元/月。


六、如何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方式为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在实际操作中,要享受大病医疗专项扣除,只需在次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相关信息。此外,还应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抽查。


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中,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七、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在报送前,纳税人需要填报电子版或纸质版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电子版的表格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各省市税务门户网站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获取,纸质版表格可到办税服务大厅领取。


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在次年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都可以选择向单位申报或自行申报。


八、个人所得税算法变了,交的税是多了还是少了?

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以及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都让纳税人交的个税越来越少。除此之外,改革后个税采用累计预扣法按年征收,今后每个月扣个税时,都要把今年之前几个月的所有收入和扣除加起来再算一遍。看起来好像比以前复杂了,但对纳税人来说,每年所交的税款总额没有变化,只是平均到每个月,交的税可能会不一样。对一些高收入人群来说,随着收入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也会提高,每月交的个税,会有一个先少后多的过程,可能上半年交税少,下半年交税多。


在一年交税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前期交税少,后期交税多,也就相当于国家晚收税,纳税人晚交税。纳税人晚交税,相对地就能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日常生活和消费。


总的来说,累计预扣法虽然一开始理解起来有些难,但只要把计算方法固化到信息化系统中,就可自动计算个税,实际操作并不难。个税计算方法的变化,也并不会改变纳税人每年应交个税的总额,只是一个先交还是后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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